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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 |
面談後,若委員認為檢具之資料不合規定需補件者,請您務必於面談當日(含)起算15日內進行補件,屆期未補正者,得不予許可(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)。
本次個人面談與補件日期為: 11月13日(於後甲國中)-補件期限為11月27日 11月20日(於後甲國中)-補件期限為12月4日 11月22日(於後甲國中)-補件期限為12月6日 本次團體面談與補件日期為: 11月13日(於後甲國中)-補件期限為11月27日 補件的操作步驟為: 申請人登入(請輸入孩子的身分證字號)-申請作業-下載申請表及上傳計畫相關文件-在檔案上傳的欄位按補件檔案上傳-進行上傳。 通過與否,教育局會於1月中旬寄發申請結果通知。 國中、小階段是寄發結果通知單正本給申請人,副本給設籍學校;高中階段是寄發處分函給申請人;不分階段,縮短期程者,寄發處分函給申請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