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標題
公告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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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 113-1(113學年度第1學期)是113/8/1~114/1/31,113/4月申請。
113-2(113學年度第2學期)是114/2/1~114/7/31,113/10月申請。

若通過的期程為111-2至114-1,換算年度是112年2月1日~115年1月31日進行自學。
若通過的期程為113-1至115-2,換算年度是113年8月1日~116年7月31日進行自學。